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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登錄「銅鑼惇敘堂」為本縣歷史建築。

刊登日期:2023/3/31
發文日期:2023/3/23
發文文號:府文資字第1120023300B號
主旨:公告登錄「銅鑼惇敘堂」為本縣歷史建築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文化資保存法第18條、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:一、名稱:「銅鑼惇敘堂」。
二、種類:宅第。
三、位置或地址:苗栗縣銅鑼鄉竹森村潤窩68號。
四、歷史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地號:
(一)本體及面積:建物本體:一堂2橫屋,附屬設施:內、外埕、化胎及半月池,面積約1,886.4平方公尺。
(二)定著地號及面積:苗栗縣銅鑼鄉竹森段2310、2325、2326、2297地號等4筆地號,面積21,281.66平方公尺。
五、指定理由及其法令依據:
(一)銅鑼惇敘堂初建於1820年(嘉慶25),至1918年(大正7)改建為部分構件具有和式風格的客家三合院。堂號取「惇敘堂」,激勵子弟誠實篤厚傳家。1935年(昭和10)部分建築毀於關刀山地震,1936年(昭和11)依照原格局重修,1981年(民國70)重新彩繪,1993年(民國82)正身屋頂改鋪綠色琉璃瓦,整體建築維護良好。
(二)惇敘堂平面布局,由前至後,依次是風水塘(半月池)、外埕、圍牆、內埕、正身、橫屋及化胎,為一座格局完整之雙橫屋客家三合院,在苗栗縣極為罕見。
(三)惇敘堂屬傳統磚木屏仔壁建築,正身面寬三間,檐廊之構件,雕工精緻典雅,簡樸明朗。員光書有「心田留一點子孫耕種,事事讓三分天高地闊」的客家對句,為惇敘堂篤實傳家的家訓寫照。內埕與化胎由卵石舖成,兩處之中心石前後互相對應,位於惇敘堂分金線上。「龍神香位」分別位於化胎及正廳祖龕下,整體建築具稀少性、特殊性。
(四)惇敘堂創建年代久遠,且為丘逢甲出生地,深具歷史性、藝術性、稀少性以及特殊性,具有濃厚的文化資產價值。
(五)符合「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」第2條第1項第1、2、3款基準。
六、本案公告期間為30日,所有權人應本於權責妥善維護文化資產,利害關係人等對本縣行政處分如有不服,請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條、訴願法第14條、第58條規定,自本行政處分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,繕具訴願書逕送原處分機關(苗栗縣政府,地址: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)並由原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(文化部,地址: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)提起訴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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